1、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由三部分组成:
(1)专业测试(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2)学科面试(每生3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介绍PPT(不超过8分钟)。
(3)导师组考评(满分100分)
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为40分;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6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5日(周四) 8:30-11:30 (含个人综合素质考察30分钟)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材料学院徐祖耀楼2000A/2000B会议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5日(周四) 13:00-17:00(分组安排等详见邮件通知)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材料学院徐祖耀楼2001会议室,2002会议室
4、录取原则
(1)择优差额录取。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并依据其报考导师本年度所分有的招生名额,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2)专业测试、学科面试及导师组考评三项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180分为及格,单项60分为及格,总分或任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博士生秋季入学。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或有任何不诚信行为等,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体检安排在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咨询联系方式
刘老师,021-54747762,em-smse@sjtu.edu.cn
贾老师,021-62932247,em-smse@sjtu.edu.cn
请各位同学带好身份证、英语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附件: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5-16
附: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经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综合评判,最终通过以下 12名同学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如下:
请各位参加复试的同学准备PPT(不超过8分钟,介绍个人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等;建议重点介绍企业情况及自身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