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5600)

一、学科简介

工程博士的先进制造领域,依托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技术、材料、化工、环境等国家重点学科支撑的相关工程领域。在秉承“生产、教学、科研开发”紧密联系培养工程应用型研究生传统的基础上,以企业和行业真实面临的重大关键工程技术问题及相关的发展战略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高校与企业“联盟式”培养高端工程技术人才的模式。为了有利于开展与企业合作,争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有利于统筹全校研究生培养的学科资源、课程资源和导师资源,充分发挥我校的优势学科,上海交通大学将工程博士教育中心建立在校级层面上,同时在相关学院成立工程博士教育工作站。其中,材料工程学科隶属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工作站。”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首批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了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和材料物理与化学三个二级学科,其中”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均系全国重点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是我国首批被列入”世行贷款”、”211工程”、”985工程”和设立长江计划特聘教授岗位的重点建设学科点。其中包括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著名学者阮雪榆院士、潘健生院士和丁文江院士以及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家。一级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90余名,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依托金属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模具CAD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中心、激光制造与材料改性上海重点实验室、上海镁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先进高温材料及其精密成形重点实验室等一大批国家及上海市研究基地等。“材料先进制造工程领域”以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加工原理等为理论基础,运用现代材料制备加工技术和分析测试新技术,长期以来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大中型骨干企业横向课题,并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和公司建立了广泛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定期选派部分优秀学生通过校际交流的方式前往美、英、法、德、日、韩等国的知名院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短期交流。

二、培养目标

1、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先进制造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2、材料工程博士旨在通过校企合作、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兼具工程技术、管理能力、创新意识等更强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三、学习年限

工程博士可采取半脱产或不脱产的方式,学习年限为四年,经申请批准,最长可以延期至七年。

四、课程设置与要求

具体见课程设置

五、资格考试

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应完成博士资格考试环节。

2、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考查小组(3-5人组成)针对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项目、论文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查。通过者,方可继续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具体考试要求和形式由所在学科领域作相关规定。

六、科研成果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创造性科学研究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相关,并以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身份署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成果应满足以下五种形式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具体见附一);

2.以本人贡献为主的研究成果已经形成行业标准或国家、国际标准;

3.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署名前5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署名前3位);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重要发明专利授权至少二项,并有良好的应用证明;

5.以本人贡献为主形成了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其论证报告”或“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报告”,并获得重大工程应用及同行认可。

鼓励学院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科研成果要求。满足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成果要求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工程实践项目,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

2、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但必须反映工程博土在读期间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项目研究的贡献和创造性成果,以及独立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的评价主要从重大工程问题解决方案的系统性、先进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八、其他

本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从2019级工程博士开始执行。

附一: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沪交研〔2015〕88号)中的“学术论文发表”相关条例执行(须发表(或录用)2篇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或录用)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检索的刊物上,在EI检索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为英文)。各二级学科可制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鼓励博士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指南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授予其学位的主要依据,是科研领域重要的文献资料。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根据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可参照本指南: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是学位申请者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学位论文一般应使用中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观点、方法、理论等方面或某方面有创新性成果,并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较重要的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和计量单位,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全文统一并符合规范。

二、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

学位论文依次应包括以下部分:

1.封面: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论文封面。

2.题名页、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

3.中英文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的总结概括,应突出学位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简明扼要地陈述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摘要页的下方注明本文的关键词(4~6个)。摘要力求语言精炼准确,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

4.目录: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分别依次列出并注明页码。

5.符号说明(非必须):论文中符号代表的意义及单位(或量纲)的说明。

6.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绪论: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注解。除了说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等,还应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介绍本项研究工作前提和任务,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涉及范围和预期结果以及该论文在已有的基础上所解决的问题。

(2)各具体章节: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不同的学科专业可有不同的规定。但必须严格遵循本学科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

(3)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应精炼、准确、完整。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7.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按不同学科论文的引用规范列于文末。

8.注释(非必须):可作为脚注在页下分别著录,切忌在文中注释。

9.附录(非必须):是对学位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

10.致谢:作者对完成论文提供帮助和支持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感谢的记载。

11.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本人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专利等。

三、学位论文的排版打印及装订要求

1.字号字体:一级标题用三号粗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粗黑体;三级标题用小四号粗黑体。正文用小四号或五号宋体。

2.论文中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或分章)编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论文中的公式编号,用括弧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3.打印:学位论文以A4纸页面排版,双面打印。

4.装订:归档纸质论文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学位论文封面、线装成册。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论文撰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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