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旨在通过为材料科学及相关领域、行业、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研发生产和综合管理人员,提供融合管理学和材料学前沿热点的交叉复合型教育;培养具备在材料科学及相关领域中解决复杂工程管理及技术问题、进行工程研究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实践项目等突出能力的复合型高端人才。

 

二、招生专业

工程管理硕士 (125601)

招生对象主要为以下三类(符合其一即可报考):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历人员;

2.大专(高职)毕业后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

详细要求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招生简章:

https://yzb.sjtu.edu.cn/info/1022/3795.htm

 

三、招生计划

2024年工程管理硕士全校计划招生约540名。

 

四、提前面试

      面向2024年入学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开展“提前面试”活动。

(一)申请方式

1、关注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em-smse.sjtu.edu.cn/)或“上海交大材料MEM”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提前面试申请通知;

2、选择自己所要参加的提前面试批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指定邮箱,每位考生每年只能参加一次;

3、通过资料审核的考生,会接收到以邮件发出的提前面试通知。

(二)提前面试时间安排

批次

申请截止时间

提前面试时间

结果公布日期

第一批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4月15日

面试后一周内

第二批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6月17日

面试后一周内

第三批

2023年9月20日

2023年9月23日

面试后一周内

(三)提前面试结果

提前面试成绩设“优秀”、“良好”、“一般”三档,可替代复试阶段面试成绩。详情请查看底部材料学院工程教育中心网站或材料MEM微信公众号,了解提前面试相关信息。

 

五、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塑性研究院) 1)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 204英语二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七、考试

1、初试
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英语二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2、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形式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复试阶段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加试,形式为开卷笔试)。
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
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进行初审。


十一、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培养

我院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在职读书,周末时间来校进行课程学习。上课地点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徐汇校区)。具体按照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30)、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学校的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


十三、学费与奖学金

(一)学费

2024年工程管理硕士23.8万/期;学费按学年分三次缴纳(40%+40%+20%)。
学费标准可到研招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但以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公示为准。查阅路径: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gk.sjtu.edu.cn)-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二)奖学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设置有新生奖学金和科技合作贡献奖。
1、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3万(按初试成绩排名,占总录取人数的10%);
二等奖:2万(按初试成绩排名,占总录取人数的15%);
三等奖:1.5万(按初试成绩排名,占总录取人数的25%);总获奖人数占总录取人数的50%。
2、科技合作贡献奖:
奖学金额度为学费总额的15-20%。

十四、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教育中心

徐汇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教三楼338室 ;

电话:021-62932247(贾老师)

闵行校区: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材料学院徐祖耀楼4002室;

电话:021-54747762(陈老师); 13636374432(刘老师)

E-mail: em-smse@sjtu.edu.cn

工程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em-smse.sjtu.edu.cn/

上海交大材料MEM微信公众号:

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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